1、可去当地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查询。
(资料图)
2、《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第四条 经营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实行企业申请、两级发证、属地监管的原则。
3、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指导、监督全国经营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
4、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经营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
5、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下列企业的经营许可证审批、颁发。
6、扩展资料:《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相关法条:第二十八条 县级发证机关应当将本行政区域内上一年度经营许可证的审批、颁发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市级发证机关。
7、发证机关作出准予延期决定的,经营许可证有效期顺延3年。
8、市级发证机关应当将本行政区域内上一年度经营许可证的审批、颁发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9、第二十九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统计规定,将本行政区域内上一年度经营许可证的审批、颁发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10、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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